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高雄中會與大韓耶穌教長老會釜山中會
締結姊妹關係協議文
1. 高雄與釜山兩中會,通過互相交流及合作,在中會發展、教會成長與世界宣教能夠同行。
2. 每年雙方代表得互相協議、計劃或訪問。(訪問期間停留的費用,由當地中會負責。)
3. 協議文每四年再檢討,再簽訂兩中會互相交流。
4. 通過這個交流,讓彼此友誼更深切,在宣教事工上能互相檢討與研究,將上帝的話語努力宣揚
到全世界。
5. 兩中會於2006年 7月,在台灣高雄舉行簽約儀式,締結姊妹關係。
2006年7月18日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高雄中會 大韓耶穌教長老會釜山中會
議 長 張 志 中 議 長 朴 恩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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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4日
德國右岸萊茵中會
高雄中會和科隆中會締約關係協議文
由於我們皆認定--受釘和復活的基督乃教會之首,透過其預先給予的恩典,彰顯祂對人類的愛;無論是生命、是死亡,我們將全然信仰繫於基督之上。基於此一共同的告白,高雄中會和萊茵德國新教教會科隆教區(萊茵福音教會)同意以下內容:
1. 彼此友好,成為主內的兄弟姊妹和夥伴。宣揚耶穌基督的好消息,期望人類都能明瞭上帝之
愛。我們認為,宣揚福音的夥伴關係正是雙方的共同期盼:齊來鼓吹和平、追求社會公益並創
造圓滿。
2. 為尊重個別夥伴的獨立性和所膺責任,也對另一方的教會現狀表達誠摯的關懷,雙方都應告知
對方目前正在進行的主要事件與其發展。
3. 若可能,希望每兩年能舉辦一次參訪,由高雄和科隆中會輪流主辦。地主中會負責食宿招待,
受邀中會則自行負擔機票費用。
4. 地主中會的締約小組應討論、計畫並決定參訪的內容,且應取得受邀中會的同意;參訪應著重
神學層面的共同合作,此外,也應考量教會生活與事工的多樣性(如宣教活動、成人教育、兒
童事工、青少年、成年男女、老年和弱勢族群以及教會音樂等)。透過參訪與合作,雙方都能
更進一步的認識對方並彼此學習。
5. 應選擇一固定主日成為雙方締約的紀念日。以便讓全體會眾了解夥伴中會的現況並以同心合一
的禱告來支持對方。
6. 為確保宗教關係的持續,雙方須推派聯絡人負責推動小組的工作。會議記錄或書信連絡均應以
英語為主。
7. 本協定目的乃基於萊茵科隆教區持續對「海員/漁民服務中心」提供長期支持。
8. 若有必要,在雙方同意下,本協定內容可在任一時間修定。
高雄中會 萊茵科隆右岸教區
議長 教區長
林敬順 Karl Schick, Pfr.i.R. Roger Chao, Pfr.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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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們皆認定--受釘和復活的基督乃教會之首,透過其預先給予的恩典,彰顯祂對人類的愛;無論是生命、是死亡,我們將全然信仰繫於基督之上。基於此一共同的告白,高雄中會和萊茵德國新教教會科隆教區(萊茵福音教會)同意以下內容:
1. 彼此友好,成為主內的兄弟姊妹和夥伴。宣揚耶穌基督的好消息,期望人類都能明瞭上帝之
愛。我們認為,宣揚福音的夥伴關係正是雙方的共同期盼:齊來鼓吹和平、追求社會公益並創
造圓滿。
2. 為尊重個別夥伴的獨立性和所膺責任,也對另一方的教會現狀表達誠摯的關懷,雙方都應告知
對方目前正在進行的主要事件與其發展。
3. 若可能,希望每兩年能舉辦一次參訪,由高雄和科隆中會輪流主辦。地主中會負責食宿招待,
受邀中會則自行負擔機票費用。
4. 地主中會的締約小組應討論、計畫並決定參訪的內容,且應取得受邀中會的同意;參訪應著重
神學層面的共同合作,此外,也應考量教會生活與事工的多樣性(如宣教活動、成人教育、兒
童事工、青少年、成年男女、老年和弱勢族群以及教會音樂等)。透過參訪與合作,雙方都能
更進一步的認識對方並彼此學習。
5. 應選擇一固定主日成為雙方締約的紀念日。以便讓全體會眾了解夥伴中會的現況並以同心合一
的禱告來支持對方。
6. 為確保宗教關係的持續,雙方須推派聯絡人負責推動小組的工作。會議記錄或書信連絡均應以
英語為主。
7. 本協定目的乃基於萊茵科隆教區持續對「海員/漁民服務中心」提供長期支持。
8. 若有必要,在雙方同意下,本協定內容可在任一時間修定。
高雄中會 萊茵科隆右岸教區
議長 教區長
林敬順 Karl Schick, Pfr.i.R. Roger Chao, Pfr.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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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3日
日本基督教團兵庫教區
2004年7月1日,高雄中會與日本基督教團兵庫教區簽訂「締結宣教夥伴關係交流協議書」,通過雙方的合作交流,讓彼此有更深的理解,在宣教的議題上共同互相學習,祈禱上帝的話語能在地上成就,讓這宣教合作交流可以順利進行。
協議書內容: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高雄中會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高雄中會與日本基督教團兵庫教區基於對人類唯一的主耶穌基督的共同信仰而訂立本協約。
我們的伙伴關係溯源於三位一體上帝,通過洗禮和聖餐的聖禮典而連結在一起。
我們誓言在基督團契裡以平等關係合作,協力廣傳耶穌基督的福音,祈使全人類皆能領受上帝的愛。
我們瞭解雙方宣教伙伴的關係,為了福音宣教、社會公義與和平的實現,宣教合作交流同意文如下:
日本基督教團兵庫教區
日本基督教團兵庫教區,過去在天皇制度下的國家,我們承認將天皇當作神是錯的同時,並為過去日本將台灣當作殖民地的政策謝罪。在這之上,我們祈求主耶穌基督的赦免,在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高雄中會,「日本基督教團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協議書」(1985年4月1日締結)的內容做為基礎,為了福音宣教、社會公義和和平的實現,宣教合作交流同意文如下:
協議文
1. 每隔一年各中會‧教區的代表,互相訪問兩總(中)會。並做為次年交流的事工計畫。在這
同時互相訪問期間的滯在費用,原則上由當地中會‧教區負擔。
2. 交流內容,由高雄中會常置委員會和兵庫教區委員會互相討論、計畫、立案。在這同時以此
做為聯絡的證明文件。
3. 關於合作交流的內容,雙方四年作一次檢討的同時,並確立往後交流之可能性。
4. 通過這個合作交流,讓彼此有更深的理解,在宣教的議題上共同互相學習,祈禱上帝的話語
能在地上成就,讓這宣教合作交流可以順利進行。
5. 雙方教會各由議長負責彼此間的聯絡。英語是雙方聯絡的共通語言。
200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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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內容: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高雄中會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高雄中會與日本基督教團兵庫教區基於對人類唯一的主耶穌基督的共同信仰而訂立本協約。
我們的伙伴關係溯源於三位一體上帝,通過洗禮和聖餐的聖禮典而連結在一起。
我們誓言在基督團契裡以平等關係合作,協力廣傳耶穌基督的福音,祈使全人類皆能領受上帝的愛。
我們瞭解雙方宣教伙伴的關係,為了福音宣教、社會公義與和平的實現,宣教合作交流同意文如下:
日本基督教團兵庫教區
日本基督教團兵庫教區,過去在天皇制度下的國家,我們承認將天皇當作神是錯的同時,並為過去日本將台灣當作殖民地的政策謝罪。在這之上,我們祈求主耶穌基督的赦免,在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高雄中會,「日本基督教團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協議書」(1985年4月1日締結)的內容做為基礎,為了福音宣教、社會公義和和平的實現,宣教合作交流同意文如下:
協議文
1. 每隔一年各中會‧教區的代表,互相訪問兩總(中)會。並做為次年交流的事工計畫。在這
同時互相訪問期間的滯在費用,原則上由當地中會‧教區負擔。
2. 交流內容,由高雄中會常置委員會和兵庫教區委員會互相討論、計畫、立案。在這同時以此
做為聯絡的證明文件。
3. 關於合作交流的內容,雙方四年作一次檢討的同時,並確立往後交流之可能性。
4. 通過這個合作交流,讓彼此有更深的理解,在宣教的議題上共同互相學習,祈禱上帝的話語
能在地上成就,讓這宣教合作交流可以順利進行。
5. 雙方教會各由議長負責彼此間的聯絡。英語是雙方聯絡的共通語言。
200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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