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中會和科隆中會締約關係協議文
由於我們皆認定--受釘和復活的基督乃教會之首,透過其預先給予的恩典,彰顯祂對人類的愛;無論是生命、是死亡,我們將全然信仰繫於基督之上。基於此一共同的告白,高雄中會和萊茵德國新教教會科隆教區(萊茵福音教會)同意以下內容:
1. 彼此友好,成為主內的兄弟姊妹和夥伴。宣揚耶穌基督的好消息,期望人類都能明瞭上帝之
愛。我們認為,宣揚福音的夥伴關係正是雙方的共同期盼:齊來鼓吹和平、追求社會公益並創
造圓滿。
2. 為尊重個別夥伴的獨立性和所膺責任,也對另一方的教會現狀表達誠摯的關懷,雙方都應告知
對方目前正在進行的主要事件與其發展。
3. 若可能,希望每兩年能舉辦一次參訪,由高雄和科隆中會輪流主辦。地主中會負責食宿招待,
受邀中會則自行負擔機票費用。
4. 地主中會的締約小組應討論、計畫並決定參訪的內容,且應取得受邀中會的同意;參訪應著重
神學層面的共同合作,此外,也應考量教會生活與事工的多樣性(如宣教活動、成人教育、兒
童事工、青少年、成年男女、老年和弱勢族群以及教會音樂等)。透過參訪與合作,雙方都能
更進一步的認識對方並彼此學習。
5. 應選擇一固定主日成為雙方締約的紀念日。以便讓全體會眾了解夥伴中會的現況並以同心合一
的禱告來支持對方。
6. 為確保宗教關係的持續,雙方須推派聯絡人負責推動小組的工作。會議記錄或書信連絡均應以
英語為主。
7. 本協定目的乃基於萊茵科隆教區持續對「海員/漁民服務中心」提供長期支持。
8. 若有必要,在雙方同意下,本協定內容可在任一時間修定。
高雄中會 萊茵科隆右岸教區
議長 教區長
林敬順 Karl Schick, Pfr.i.R. Roger Chao, Pfr.i.R.